福州:仓山区培智学校配电工程
来源于:商会云点击次数:2069
招标编号:闽才招字〔2017〕001号
开标时间:2017-02-21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培智学校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仓山区培智学校配电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仓发改〔2013〕8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仓山区培智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仓山区培智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鹭岭里30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2.344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仓山区培智学校配电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 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23444元;发包价为29135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按照《电缆线路及验收规范》等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备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月 7日至 2017年2月 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福州市三八路4号1#楼二层(福州市商业储运有限公司沿街店面二楼))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仓山区培智学校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鹭岭里30号 邮编:350008
电话: 13655031995
联系人:黄文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三八路4号1#楼二层(福州市商业储运有限公司沿街店面二楼),
邮编:350001
电 话:18559953565,传真:0591- 87521925
联系人:许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账户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
账 号: 416958386399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万春巷23号
电话:0591-83441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