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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关于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培育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培育的通知

闽经信函中小〔2018〕539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及我委《关于印发2018年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和类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8〕35号)精神,为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进一步加强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过程跟踪服务,现就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在我省登记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工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


       (二)生产经营证照齐全,依法纳税、环保达标、安全生产合规、产品质量合格;


       (三)具备“专精特新”其中一项特征,经过培育有潜力发展成为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特征如下:


       1.专业化。专注核心业务,具有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精细化。具备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3.特色化。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研制生产,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性特点,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新颖化。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具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发展特征。


二、组织入库

       

(一)深入组织发动。今年我委和省财政厅将继续组织开展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申报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基本条件之一是纳入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进行动态培育管理。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要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入库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入库,做好入库企业筛选工作,确定重点培育对象。


       (二)做好数据管理。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培育的数据管理。开展入库培育工作已纳入全省绩效考评管理,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要紧盯年初我委下达入库目标任务(2018年全省入库10000家,其中福州入库1600家,厦门入库1200家,漳州入库1500家,泉州入库2400家,三明入库1000家,莆田入库610家,南平入库560家,龙岩入库560家,宁德入库560家,平潭入库10家),分期分批认真组织中小企业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福企网)或各市级综合窗口平台注册、登录,指导申请入库企业认真填报企业基本情况信息,督促企业分别于7月15日、10月15日、2019年1月15日前填报1-6月份(补充1-3月份数据)、1-9月份、1-12月份生产经营情况数据,并做好有关数据、材料的审核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以便于今后精准推送政策申报、融资支持、管理提升、市场开拓、技术创新等方面服务。


三、其他事项

       

我委将不定期通报各地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工作情况,首次通报时间为8月10日前,请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要常态化推进入库培育工作,为我省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好基础,并于12月20日前向我委正式行文上报2018年本地区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情况(含具体入库企业名单)。

   

四、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处联系人:罗健贤  

联系电话:0591-87811359    传真:0591-87833147

电子邮箱:zxqyc@fjetc.gov.cn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人:陈辉玲  

联系电话:0591-88023380


附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操作流程.doc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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